根据《吉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(吉财产[2008]314号)的有关规定,学校相关单位有一批固定资产拟进行处置,经学校资产处网站公示一周,如无资产调剂需求,将按照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处置。
具体内容详见《2020资产处置详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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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建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